
【李在明剥夺检察官独立侦查权,韩国社会不同阵营的评价几乎完全相反】10月2日,是韩国检察体系真正换轨的日子。到了那一天,存在了约78年的检察厅将被撤销。
过去集中在检察系统内部的侦查权和起诉权,会被分给两个不同机构。法律上的决定已经作出,人员、办公楼和办案系统也开始搬动,一条运行多年的权力链正在被拆开。
韩国国会在2026年3月完成相关法案表决,李在明于3月24日正式公布《公诉厅法》和《重大犯罪侦查厅组织及运营法》,两部法律统一安排在10月2日实施。因此,截至8月6日,检察官的独立侦查权在法律层面已经被取消,但新制度还处于落地前的准备期。
改革已经不再停留在会议桌上。8月5日开始,韩国政府派人前往各地检察机关,向检察官和调查人员介绍新机构的职位、待遇和转任办法。
8月7日至20日接收申请,9月底前完成人员挑选,随后赶在10月2日正式开门办案。过去的韩国检察官,身份有些特殊。
他们不只是把案件送上法庭,还能主动发现线索、调取证据、搜查扣押、讯问嫌疑人,再决定是否提出起诉。调查和起诉握在同一批人手里,办案速度可能比较快,权力却也很难受到外部限制。
韩国政坛长期存在一个现象:政权更替后,前政府官员和政治对手往往很快成为检方调查对象。有人认为,这是依法追责;也有人认为,检察机关能够通过选择查谁、不查谁,间接影响政治走向。
围绕检察权过大的争论,已经持续了很多年。2024年底发生的紧急戒严风波,又把这种争议推到了更高位置。
尹锡悦曾担任检察总长,后来进入总统府。支持改革者由此认为,检察系统不仅能办理政治案件,还可能成为检察精英进入权力中心的跳板。
李在明政府和共同民主党推动彻底拆分,也是在这一政治背景下完成的。新制度运行后,公诉厅负责判断证据是否达到起诉标准、向法院申请令状、提起公诉并出庭。
检察官原则上不再自行组建调查组,也不能从头到尾控制案件。发现材料不足时,可以要求警方或者重大犯罪侦查厅补充调查,而不是自己接过案件继续查。
重大犯罪侦查厅则负责真正的调查工作,归韩国行政安全部管理。它的办案范围包括腐败、重大经济犯罪、军工采购、毒品、危害国家安全、网络犯罪以及枉法类犯罪等七个大类。
普通刑事案件仍主要由警方负责,重大、复杂案件才进入这个新机构。8月4日公布的组织方案,比早期设想更具体。
重大犯罪侦查厅总人数定为2874人,其中调查人员2567人,另有307名普通行政人员。除中央本部外,还将在首尔、水原、大田、大邱、釜山和光州设置六个地方厅,首尔地区因为案件最多,单独分到1089人。
政府还安排了五个联合调查部门,分别处理电信诈骗、金融犯罪、虚拟资产、毒品和国家财政犯罪。金融监管、税务等部门可以派人参与,目的很明确:不能因为检察厅被拆分,就让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突然没人接。
为了让外界看出两个机构不是换了块牌子继续办公,韩国政府决定不让重大犯罪侦查厅直接使用原检察厅大楼。新机构将在另外租用的办公场所运行,中央本部和首尔地方厅的办公楼租约已在7月30日签订,其他地方厅也在陆续安排场地。
真正棘手的地方,不是挂什么牌子,而是谁来办案。重大经济犯罪往往涉及资金流向、会计账目、电子证据和跨地区取证,需要长期经验。
现有检察调查人员可以自愿转入新机构,部分人不必重新考试,工资和退休待遇也有过渡安排。但检察系统内部反应并不热烈,一些人更愿意留在公诉厅,继续保留检察官身份和法庭业务。
假如愿意转任的人数不够,政府准备从律师、会计师、退休警察、前检察人员和法学院毕业生中补充。问题在于,招聘一批懂法律的人并不困难,要让他们马上接手复杂案件,却没有那么简单。
侦查经验、团队配合和证据意识,都需要时间积累。办案系统也是一道坎。
韩国政府估计,重大犯罪侦查厅若从头建设自己的刑事司法信息系统,至少需要数年。为了赶上10月2日,新机构只能先改造警方正在使用的系统,开通案件登记等必要功能,其他功能再逐步补齐。
数据怎样隔离、谁能调阅材料,仍需要严格设置。支持改革的人看重的是权力分散。
调查人员负责找证据,检察官负责判断能不能起诉,两边互相检查,不让一个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。哪怕程序多一道,只要能够减少选择性办案和政治干预,这个代价就值得承担。
反对者担忧的却是另一幅画面。公诉厅归法务部,重大犯罪侦查厅归行政安全部,警方同样属于行政体系。
检察厅被撤销后,司法机关是否会更容易受到政府部门影响,成了保守阵营和部分法律学者最关心的问题。他们还担心,不同部门来回移送材料,可能拖慢重大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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